税收筹划
企业交税少!这3种单位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还
2020-04-13

  企业交税少!这3种单位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还税负低至4%

  01 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合伙人为个人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只有一人,且无法人资格,但具备高度管理自由,投资者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经营策略。

  与公司制企业依照《公司法》设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通常公司制企业后缀为有限责任公司,表明投资者仅承担有限责任,而独资企业(TEL:l327)投资者以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就是说,如果企业出现亏损或倒闭,独资企业(l935)的投资人需要用个人资产进行还债。

  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股东参与分红,是可享受园区政策。在上海、湖北、重庆等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地方政府园区(8O7)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原本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原有企业通过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将原本的薪资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案例分析(13271935807微信同号):

  重庆某科技公司今年需要拿出 500 万出来进行分红,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

  该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某某技术服务中心,以小规模营业额 500 万开票

  增值税:约14.56 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约10 万

  税款总计约24.5万,相比同样业务模式有限公司,节税高达80% 。

  总结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应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