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工程施工”科目和“工程结算”科目的使用,有不少财务人员经常会咨询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务案例将以上会计科目的核算详细加以说明。
案例解析(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900万元,房屋、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200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将面临高额税负。我们建议企业将业务拆分成两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
原企业纳税:
增值税:900*6%=54万
附加税:54*12%=6.48万
企业所得税:(900-200)*25%=175万
个人所得税:(900-200-175)*20%=105万
纳税总额约340.48万
现以业务分流,成立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
增值税(2020年暂定增值税1%):450*1%=4.5万
附加税:4.5*12%=0.54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9.45万
纳税总额约14.49万
如果和之前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相比,节税300万左右,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
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企业也可以选择入驻上海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我们可以通过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与销售公司业务相关的个人独资企业,以XX经营部, XX采购中心等,对应经营业务,通过在园区注册地缴纳税款享受核定征收低税率,同个独企业需要做到财税合规、“三流合一”,业务真实合理。
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一、明确科目的核算内容:
1、“工程施工”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具体“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成本。
2、“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二、案例分析:
业务1:
2019年11月东达建筑公司购进钢材一批总价513,000元取得专用发票(税率13%),以银行转账支付,一次性直接领用。
借: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5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0
业务2:
2019年11月东达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进行A项目劳务分包费结算,本月完工进度结算为898,566元,取得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70%结算款。
借: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成本—分包工程(人工费) 872,394.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171.82
贷:银行存款 628,996.20
应付账款—**劳务公司 269,569.80
业务3:
东达建筑公司收到卓越房地产公司转来A项目10月份工程进度款5,412,071元,按照上月结算(10月结算工程价为7,731,530.00)的7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月与卓越房地产公司进行A项目结算,工程进度完成7,731,530.00元,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结算款,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处理账务。
根据A项目工程结算单进行核算,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7,731,530.00
贷:工程结算—A项目 7,093,146.79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38,383.21
(2)11月收到A项目10月份工程进度70%的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5,412,071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5,412,071
(3)开具70%款项发票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46,868.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46,868.25
业务4:
东达建筑公司收到卓越房地产公司3月项目竣工决算,决算价为10,454,545.45 截止3月工程成本为9,931,818.18元,毛利为522,727.27元。
将工程施工转入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 10,454,545.45
贷: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成本 9,931,818.18
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毛利 522,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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