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警惕!集中彻查私户避税,频繁公转私有危险了
2020-03-30

  警惕!集中彻查“私户避税”,频繁“公转私”有危险了,这些行业尤其注意

  2020年要注意了,税务将重点稽查“私户避税”相关企业,不仅查公司账户,连带公司法人及股东的个人账户也将一并清查。“私户避税”不合法,偷税漏税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一旦被稽查,补税事小,犯罪事大,将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影响。

  很多企业财务不规范,不少老板或者因为不懂,或者因为存在着侥幸心理,公私不分,随意支用公司财产,这是很多企业共同的弊病。公司股东之间,经常微信大额转账,甚至有人故意为之,为了少交甚至不交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暗箱操作,频繁“公转私”,有些公司甚至用员工账户进行收付款。随着国家税务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公私不分的后果越来越严重。2019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明确:2月1日起,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这个政策施行后意味着,我们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5万块钱以上、转账金额达到20万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长期存在“公转私”行为,会导致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款项无法受到完全监管,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还会给企业带来长期的税务风险。尤其是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等。为了规避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公转私”是不可取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企业被重点监管。

  那么,对于一些想要合理筹划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企业,不通过“私户避税”的话,应该怎么节税才合法合规呢(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企业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举个例子,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入驻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的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14.6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10.5万

  整体节税80%以上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而是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