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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起,公转私超10万将被严查?合理税收筹划
2020-10-16

  10月10日起,公转私超10万将被严查?别慌,真实规定是这样的!(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10.10日起

  浙江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正式实施

  2020年9月24日下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大额现金业务是指单位或个人客户在银行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起点金额(含)之上的、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

  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

  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

  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但是现金和转账并不是一回事,公转私也不是完全禁止,很多公转私都是合法合规的。私转私,如果是正常用途,更是没有什么可怕的。

  本文结合央行的最新的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文件,以及之前的公转私、私转私规定,为大家解释一下。

  公转私

  这3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1、资金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 私户转账,境外超20万,境内超50万。

  2、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1)规模很小的企业,却经常有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 经营范围或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转给个户,或公户短期频繁收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

  (5) 频繁开销户,且销户之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 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动,且有大量资金活动。

  3、微信、支付宝违规收款也会严查!

  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

  公转私

  这8种情况可以放心公转私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对公账户的监管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不过,下面这八种情况是可以放心大胆地转。

  1、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且已履行代扣个税义务。

  2、个人独资企业将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转给企业负责人。

  3、公户上的钱转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且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4、企业分红所得,通过对公账户给股东个人打款,且所转金额为已缴纳完股息红利个税。

  5、劳务报酬通过公户转给个人,且所转金额为已缴纳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税后报酬。

  6、向个人采购物品并取得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向个人账户转销售款。

  7、所转钱款为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8、公司为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企业合法节税

  企业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2020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 1% 优惠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案例解析:

  一家上海的设计服务公司,公司原来一年1000万的营业额,成本费用400万元,那他需要缴纳的税收是,增值税约57万,企业所得税约150万,分红个税约90万元。

  如果该服务公司入驻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该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其中500万的业务,享受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2.1%,则需要缴纳增值税14.56万,个人所得税10.5万,总体缴纳税款约为25.06万元,如果和之前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相比,节税比例高达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