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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洼地在
2020-12-09

  现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时间以附件1和附件2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为准。

  附件3所列分支机构,自列明的取消汇总纳税时间起,不再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汇总缴纳增值税。
       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洼地在哪
       
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比如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节税案例解析:

  山东XX物流企业年含税销售额约1000万元,进项税额少,每年需要缴纳增值税100万元,高额的增值税该怎么办呢?建议企业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将1000万含税销售转移。

  增值税:100万

  纳税总额:100万

  入驻园区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业务分流成立成立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2020年暂时1%

  增值税:500/1.01*0.01=4.95万

  附加税:4.95*5%=0.25万

  个人所得税:10.5万

  纳税总额15.7*2=31.4万

  完税后可直接提现,无需再次缴纳20%分红个税

  二、附件1所列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附件2所列的分支机构,实行由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汇总预缴增值税,具体办法如下:

  1.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下同)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2.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年度清算的规定。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5〕8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7〕6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 财税〔2019〕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