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节税优势?合理避税案例
2020-08-17

  合伙企业首先不具备“法人资格”,分为“普遍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TEL:l327)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比较灵活,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合伙人可用劳务出资。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节税优势(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免交企业所得税

  2.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按照个体工商户五级累进制度(l935)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收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3. 如果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则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是差不多的。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8O7)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节税案例

  黄总与两个朋友一起创业开设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年利润1350万,到了年底需要按比例进行分红,本来按比例他们的分红情况如下,黄总分红500万,其余两个朋友分得400万和450万。

  在正常纳税后:

  企业所得税:337.5万

  按照投资比例分红,黄总约375万,其余两个朋友分得约300万和337.5万。

  黄总缴纳约75万元分红个税,另外两个朋友缴纳约60万和67.5万的分红个税,总计缴纳约202.5万分红个税。

  面对近40%的高额所得税,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筹划方式:利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形式,进行筹划

  在园区内设立三家服务类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的模式,将原公司的利润转变为个独的收入,对股东分红进行筹划。

  企业所得税:0(无需缴纳)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A个独:约10.5万元

  B个独:约7.6万元

  C个独:约9万

  合计所得税约为27万

  完税后可直接提现,无需再次缴纳20%分红个税

  总体节税约175.5万,节税效果高达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