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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洼地】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节税
2020-12-07

  【税收洼地】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节税

  众所周知文化产业普遍盈利较高,是当前最火热的之一,并且运营一般来说只需要人员薪资福利、直播设备、办公场所及用品等成本,可以说是一个运营成本较低的。

  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企业增值税:3%(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最高2.1%)。总体税负最高不会超过4.86%,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收益高、成本低,这直接导致了高税负,这让许多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十分困扰。目前能够达到节税目的最佳途径就是“核定征收”。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政府会用税收政策优惠,吸引企业入驻园区这样的方式,增加财政收入。由此,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达到合理合法节税的目的。

  这样税务筹划原理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需缴纳增值税6%、附加税(增值税的12%)、分红个人所得税20%、企业所得税2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节税方案,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入驻有税收洼地政策的园区,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优惠,从而合理合法的节税。

  假设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A年收入为1000万,利润500万,按照税法规定,应缴企业所得税25%,分红个人所得税20%等,总体税率高达45%。如何筹划?

  企业原本纳税:

  增值税:1000/1.06*0.06=56.6万

  附加税:56.6*6%=3.396万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

  分红个税:(500-125)*20%=75万

  纳税总额:56.6+3.396+125+75=259.996万

  如果入驻园区拆分成两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入驻园区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2020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 1% 优惠政策):500/1.01*0.01=4.95万

  附加税:4.95*6%=0.297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10.5万

  纳税总额15.747*2=31.494万

  完税后可直接提现,无需再次缴纳20%分红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