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北京营销推广行业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个税核定
2020-08-04

  营销推广行业告别企业所得税,1000万核定后需缴纳52.5万左右个税

  营销推广指在以等价交换为特征的市场推销的交易活动中,工商业组织以各种手段向顾客宣传产品,以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和行为,扩大产品销售量的一种经营活动。营销推广根据企业和产品自身的特点、营销手段和营销工具的不同,每个营销主体运用的方式也丰富多彩,根据物理界限可以划分为线上营销、线下推广和整合营销。从传统电视报纸媒体发展到互联网时代的“粉丝经济”,营销推广方式的渠道更加多元化,以用户为中心,生产优质的内容是互联网时代营销的核心。

  一、遇到的问题: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统筹销售及宣传推广工作中,利用其可动用的各种外部及内部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所以营销策划企业,成本进项空缺比较严重,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都高。

  对于企业来说,营销策划公司主要负责提供产品的促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渠道策划、人员推销策划,总的来说营销策划公司就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司。

  所以营销策划公司应该按照6%的增值税计算、25%企业所得税、20%的股东分红进行纳税。

  何总自己所经营的“xx营销策划公司”规模做得比较大,一直都有着不错的经营利润,但是2020年疫情突然而来,导致近半年的业绩都不是很好,几个月来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也开始变大,现金流逐渐入不敷出,虽然企业仍然处于一个较好的盈利状态,但这几个月的经历,也让何总的企业元气大伤。

  何总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原本税收压力就比较大,而且优惠政策基本没有。

  这几个月业务仍然在发生,目前为止今年已经有1000万的营业额了,每年的成本为400万左右,眼看年中了,今年的税负压力相比往年变得很大。

  目前按照正常纳税(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增值税1000*6%=60万

  企业所得税(1000-400)*25%=150万

  附加税60*5%=3万,分红(600-150)*20%=90万

  税收总计60+150+3+90约303万。

  二、基于上述行业问题结合税收企业可以享受政策如下:

  1、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可以直接入驻湖北、上海、重庆、江苏、江西、青海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分公司或者新公司,通过业务分流“分江治水”的方式,用新公司对外承接一部分业务,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区留存税额40%-70%的扶持政策。

  股东分红个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的返还

  2、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也可以选择入驻上海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我们可以通过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与销售公司业务相关的个人独资企业,以XX经营部,XX采购中心等,对应经营业务,通过在园区注册地缴纳税款享受核定征收低税率,同个独企业需要做到财税合规、“三流合一”,业务真实合理。

  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大多是10%或者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商贸业5%,服务业10%),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

  在缴纳完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再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如果入驻园区拆分成两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2.1%,则需要缴纳增值税500*3%*2=30万(2020年期间可享受1%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500*2.1%*2=21万,附加税30*5%=1.5万,税收总计30+21+1.5=52.5万,相比之前的有限公司节约了250.5万,节税比例高达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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