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收入200万,却要交1300万的税?老板:问题出现在哪?如何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电商可以说是近10年来最风光的行业了。
但于此同时,电商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税务稽查压力。
比如,某B2C宠物电商平台,目前已经有10000多个活跃商户入驻。
这些商家在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猫粮、狗粮等产品。
而其中的资金流为:消费者购物时通过平台app付款,付款后资金即转入电商平台的银行账户。
待到消费者确定收到产品后,平台扣除2%的平台使用费,再把剩余金额支付给入驻商户。
然而,该企业却遭受到了严重的税务问题:
根据企业的银行流水,该平台收入1个亿,其中9800万分别支付给各个入驻企业。
该电商平台认为自己的收入只有200万,因此仅就此200万确认了销售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
但税务部门却认定这1个亿都是该平台的销售收入,统统需要缴纳增值税。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并不复杂;
该平台接受消费者的资金,再支付给入驻商户,并不是销售行为,而是代收代付。
但是,该电商平台把主营业务收入(平台服务)和代收代付混淆了;
因此税务部门就将其全额确定收入了,由此给企业带来无法承受的税务负担。
针对这类问题,企业要做的是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提前做好税务筹划来规避风险、降低风险。
那么,企业有办法解决吗?
其实,企业只要依法节税,就可以实现税负最低化。
对此,企业该怎么办呢?
首先是想尽千方百计避免缺少增值税进项的情况出现。比如:国家税法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项目有减去进入的项目就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多拿的方式就是多为自己的企业添置一些办公座椅,这样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第二、虽然中国对于电子商务的税务规定不是很明确,但是在网上销售货物同样是需要(TEL:1327)缴纳一定的增值税的,而且电子商务平台少缴税就是指印花税。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通过货物在网上运营的来进行节省(1935)印花税,电商平台企业可以学习一下。
第三、赠送有方法:电商平台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可以进行一种基本的赠送方法,这种赠送方法是比较秒的一种(8O7)节税方法。比如说,大家在用户买了3000元的东西时,赠送一个价值500的物品,这样自己的收入是3000,但是当赠送的实际收入是3500,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比较高的。大家可以换一种方式,让买家将两个都买去,然后给他500的折扣,这样分批进行计税,税率会比较低。
第四、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种形式对于利润高的行业,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目前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每年的开票限额为500万元。如超出500万元的限额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且分红时无需再次缴纳20%的分红个税。
企业是如何利用个人独资的模式进行节税筹划呢?通过入驻上海、重庆、湖北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通过对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关系的一些转变,利用新公司去对外承接部分业务,或者将分红、收益等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的综合税率。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总体核算下来,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的个独企业综合税负不会超过5.18%。
某服务型企业A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加起来需要缴纳将近200万,此时,这家企业通过入驻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B,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约为14.6万,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约为10.5万,筹划前后相差百万,节税80%以上,外地企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拥抱变化,发现机遇。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只要少花一分钱,多出一份力就能稳定企业发展,要知道做好企业税务筹划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但小编针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增值税进行合理筹划。本质上是依靠创新节税的模式,提升企业经营长久战略,为企业减少税负压力,创造最大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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