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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利润高,进项少?怎么合理节税?
2020-08-04

  建筑行业税负难题:利润高,进项少,缺少成本票?怎么合理节税?

建筑行业税负难题:利润高,进项少,缺少成本票?怎么合理节税?

  总所周知,我们国家被称为基建狂魔,基础建设闻名国内外。从2008年汶川“国殇”之后,现在国家也是规定大小建筑都需要按图施工,很多类型的建筑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抗压抗震等级,那么就需要前期的地质勘探,地形测量以及设计方案等,所以建筑设计这个行业目前也是比较火热,相继涌现了一大批建筑设计类企业,很多建筑设计院等也相继改制公司制。从事相关行业的人的都知道建筑设计行业是一个利润高,进项少,缺少成本票的行业;而在国家金税三期来临时,对税务的监管更加严格,过去买卖发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因此设计行业利润高,缺少成本发票就意味着所缴纳的税额就非常高,那么建筑设计类企业有什么办法来进行一个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呢?小编下面就介绍一些关于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政策及合法性。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以地方政府财政为主导的一种以注册式的招商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企业不需要改变办公及经营地址,只需要注册到税收优惠政策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给当地带来了经济收入,这其实是一个合作双赢的局面。

  目前小编所了解的政策比较好的大概分重庆、湖北、上海地方:

  其一是重庆,重庆对于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的政策非常的不错,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50%)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40%)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采用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大型企业一事一议!

  其二是湖北、上海,湖北、上海对于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的政策比重庆要差一些,增值税、所得税奖励都是按地方所得的30%-50%予以奖励;但是对于另一种模式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内行都知道因为娱乐圈范某冰之事,其实现在有很多地方都不能核定了,特别是带影视等行业。但是只要能核定,建筑设计行业问题是不大的,至少现在湖北、上海还在核定。湖北、上海核定征收个税0.5%-2.1%%,增值税3%,附加税0.36%,所以综合总税率在5%左右。个人独资一年的开票量不得高于500万,否则就是按一般纳税人了,如果业务量大,可以多注册几个个人独资来进行合理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13271935807 财税电话即是微信):

  某企业经营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50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0万元,利润率为40%,而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0-500-100)*25%=100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0-500-100)*5.2%=20.8万元;

  两者相差近80万元,主要就是由于利润率40%高于核定个税2个点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当利润高到所交的税超过采取核定方式确定的数额时,当然要改为核定征收方式更能减少税负了。

  最后小编友情提示!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能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要看企业的经营范围、开票品目等等,安全可靠的方式还是成立分公司,以业务分流的方式把部分业务放在分公司,在园区纳税,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高比例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地政府为发展经济做出的一种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再发展,这是一种双赢的发展模式。地方政府还是会不遗余地的尽力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