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建材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
2020-11-30

  今年以来,由于前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建材产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释放,产能过剩造成材料价格高位回调,以及国际贸易战影响,建材产品利润率进一步降低,建材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同比下降了15%左右。2019年4月1日起,我国施行的减税降费政策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具有实行比例税率、税款抵扣、价外税等特点,如何有效利用这一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改革,积极应对增值税缴纳中发现的问题。在充分研究现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合理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已经成为经营管理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性的组成部分。

  建材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一)增值税政策变化大、变化快,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建材企业往往对企业经营成本和资金管理比较重视,但是缺乏对增值税的管理,更不用说增值税纳税筹划了。从2017年7月1日增值税税率由17%、13%、11%、6%四档简并到17%、11%、6%三档之后,自2018年5月1日起又下调至16%、10%、6%三档,这次又进一步调整到13%、9%、6%三档,增值税税率变化之大变化之快,凸显增值税作为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具有不确定性,时效性非常短的特点,给税收筹划带来难度。2019年3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自今年4月1日起,我国第一次试行全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如果企业没有认真解读,就容易造成部分可以留抵税额没有退税,发生错失优惠政策的情况。因此企业需要掌握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相关减免政策,才能够做出有利的税收筹划。

  (二)企业内部管控基础薄弱,给税收筹划带来困难

  如果建材企业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没有正确认识,没有开展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则会严重影响税收筹划的工作开展。例如有些建材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不健全,账面结构残缺,会计信息缺失,就会造成筹划基础薄弱,在这样的基础上的税收筹划就会出现风险。另外,企业没有完善的会计制度,合理的内部结构,明确的人员分工,也会造成企业缺失良好的税收筹划基础条件。

  (三)财务不懂业务、不精税法,给税收筹划带来困难

  由于企业缺乏对财务的有效管理,有可能在采购、技改等环节取得的发票是虚假发票或者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取得的是虚假发票,就会导致做进项税额转出,而且采购成本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造成企业多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取得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就会导致进项税额减少,多交增值税。企业在购进原钢材或者固定资产时,从账务处理上,进项税额转出部分如果是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计算进原生产成本或者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中去,使得企业的利润减少,所以说企业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不能及时转交进项抵扣凭证,不仅减少了可抵扣进项税额,导致采购的原不能所得税前扣除,不仅要多交增值税,还要补缴企业所得税,资金占用影响公司资金链,提高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了财务费用。

  (四)增值税涉及环节多,给税收筹划带来困难

  增值税是针对各环节征税,上道环节的税,下道环节进项抵扣,环环相扣,在合理筹划上存在难度,而建材企业又是生产工艺比较复杂,生产流通环节比较多的行业,故需要建材企业具备规范性的纳税筹划管理体系,对增值税预算设计的税种和税率区分,比如财务部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经营指标,来编制增值税年度预算,有效指导全年的纳税工作。另外,建材企业内部设立增值税领导小组,保障纳税筹划体系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建材企业面对以上税负难题我们该如何合理税收筹划合理节税呢?

  当然是: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

  国家在重庆、湖北、江西、江苏、上海、青海等地设立总部经济园区及产业园,欢迎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文化传媒、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商贸行业、互联网行业等等企业的入驻,通过享受-定比例的税收扶持来缓解自身的税收力。.

  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比如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一、可以在重庆、湖北、上海、江苏等园区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二、企业也可以选择入驻上海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我们可以通过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与销售公司业务相关的个人独资企业,以XX经营部, XX采购中心,XX物流中心等,对应经营业务,通过在园区注册地缴纳税款享受核定征收低税率,同个独企业需要做到财税合规、“三流合一”,业务真实合理。

  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案例解析:

  建材公司一个季度保留利润800万元,需要缴纳:

  企业所得税:800w*25%=200万

  分红:(800w-200w)*20%=120万

  税收总计:200w+120w=320万

  入驻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如果使用两个个人独资企业拆分成小规模,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0.5%-2.1%

  需要纳税增值税(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400/1.03*3%*2=23.3万

  附加税:11.65*6%*2=1.3998万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400万÷1.03×10%×30%-4.05=7.599万*2=15.198万

  总额:23.3+1.3998+15.198=39.8978万,由原来的320万降至39.8978万,与非核定征收相比,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除了入驻园区享受核定政策外,还有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等扶持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