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建筑企业如何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纳税筹划
2020-08-04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企业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纳税筹划

  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建筑业等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不再缴纳营业税。

  1.税率发生变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业 企业由原来缴纳 3% 的营业税,改为按照9%和 3% 的增值税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种、税率、计税方法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2.减税效果明显。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减税效果也比较突出。自“营改增”5 月 1 日全面推开后,七个月内四大试点行业减税 1105 亿元,其中建筑业减税额为 65 亿元。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业企业税收负担的高低,与其税收筹划能力密切相关。有些企业能够从 “营改增”中得到减负的优惠,但有些企业在“营改 增”之后税负反而增加。“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 机遇也是挑战,为了趋利避害,蕞大化“营改增”的有利影响,建筑业企业应当认真做好纳税筹划,切实降低企业税负。

  一) 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管理

  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原料的供应商,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模较大的建筑业企业,其材料大多是向较规范的一般纳税人采购,通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但有些规模较小的建筑业企业,为了节约采购成本,可能选择从 一些规模较小不规范的厂家进行采购,往往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企业实际增值税税负提高。因此建筑业企业应当审慎选择供应商,在采购成本的节约和增值税 税负的提高之间进行权衡,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 企业进行采购,降低企业税负。

  二) 及时更新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进项税额的抵扣一般是在取得时一次完成,在以后的使用期间则不能再重复抵扣。同时机器设备也会随着使用而逐渐老化陈旧,生产效率低下。为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同时增加增值税抵扣额,企业应当及时更新设备等固定资产。对于无力购买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也可以选择融资租赁等方式,从一般纳税人的租赁公司取得资产的使用权或控制权,同时可以按照有形动产租赁获取增值税发票做进项税额抵扣。

  三)提高机械化水平

  在建筑业企业成本项目中,人工成本占到了将近 1 /4,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例则超过了10% ,但是由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也几乎不能抵扣,因此就导致建筑业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提高了企业的税负。因此,建筑业企业应当提高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以及其他不可抵扣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进而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实际税负。

  四)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13271935807 电话即是微信)

  税务筹划不仅仅是从少缴税的方面的考虑,还应该从企业自身发展,风险系数等等方面衡量。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举措,采用总部经济模式入驻园区享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收低洼地注册,享受税收扶持。

  【财税网:http://www.qzstax.com/】园区为企业主要提供享以下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

  这里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奖励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园区内(重庆、湖北或者上海等),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财政扶持;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予以财政扶持。

  扶持周期:按月交税(申报次月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股东年终分红享受地方财政扶持个人所得税30%予以财政扶持

  此外,除了以上园区的有限公司优惠政策也可以申请上海、湖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申请上海、湖北的核定征收,通过核定征收,比如成立相关工作室,或者科技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等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2.1%(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下),0.5%-3.1%(一般纳税人),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个独企业综合税负最高不超过5.18%,相对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总体能节税80%左右,相对于有限公司缴纳的25%企业所得税而言,是具有很大节税优势的。

  综上所述,企业利用税法允许的办法实行税务筹划,以实现利润大化,确实可行。(需要入驻园区享受核定征收、财政扶持,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