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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企税收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配?
2020-08-13

 

     2019国企税收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配?

  1、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调整至50%:50%。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

  2、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所缴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和40%的比例分享

  面对20%个税,税负还是比较高的,怎么合理税收筹划降低税负呢?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以业务分流的形式,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政策,个税核定至0.5%-2.1%

  500万只需要纳税增值税(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5%=0.728万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五级累进):500/1.03*10%*35%-6.55≈10.49万

  总额:14.56+0.728+10.49≈25.78万

  500万的额度总纳税只需要25.78万,与非核定征收相比,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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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款项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扩展资料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保持现有财力格局不变。既要保障地方既有财力,不影响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又要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五五”格局。

  2、注重调动地方积极性。适当提高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比例,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

  3、兼顾好东中西部利益关系。以2014年为基数,将中央从地方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既有财力不变。调整后,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同时,在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过程中,做好过渡方案与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衔接。

  二、主要内容

  1、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2、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3、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4、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5、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6、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