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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01-28

 

开工大吉

 

【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备注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理解】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已经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只是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综上述】不能被文件名“蒙蔽了”

1.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文件规定);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先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