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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别犯傻!这些行为都属于账外经营!
2022-12-13
  账外经营的后果很严重,但什么情况下会被税局认定为账外经营呢?
  一、开设账外账号
  如:个人存折、信用卡,用于账外经营;或利用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过渡账户,账外收入暂存在该银行账户,然后通过支票转出账外资金,转入、转出均不做账务处理。
  二、收入不入账,成本通过账面核算
  企业发生料、工、费账面核算,部分销售收入现金交易,体外循环。
  三、购销双方互不开票
  购销双方事先议定,资产账面不记录,形成账外资产。
  四、购买固定资产虚开发票
  以材料领用,挤占成本,或自制的固定资产领用挤占材料成本,形成账外资产。
  五、虚报、少报
  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多结转成本、多报耗用数量,或少报产成品入库等手法,形成账外存货。
  六、收款不入账
  将已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不入账,或核销的债权重新取得所有权后不作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产。
  七、投资收益不入账
  股东借出资金账外投资,收到投资收益不入账。
  八、卖旧设备不入账
  出售或出租闲置房屋、场地;变卖报废车辆、旧设备不入账。
  九、小金库
  变卖材料、积压物资、边角废料以及收取门面房的水电费和物业费、返还的押金、将保险公司的赔款截留不作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
  十、罚款、滞纳金
  漏记个人或关联方借款及逾期借款罚息;低估因漏记账外收入而形成的未记税金以及与之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隐藏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等。
  十一、余额结转
  将上年末的预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在本年初同时不结转;或在本年将其他应收款中不同名借款等额对冲,将账面已记录的经济业务抹去了痕迹,形成账外资产和未入账负债。
  十二、承兑保证金
  将应付票据与银行承兑保证金同时不入账,利用账户对应关系,同时形成账外资产和未入账负债。
  十三、以领代报
  以领代报、以借代报形成账外资金。先将资金借出,后以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形式报账。
  在“大数据治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治税”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如果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黑名单,不仅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个人的生活。
  因此,企图通过账外经营达到偷逃税款的途径是不可取的!现在的一个小动作就有可能铸就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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