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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也去直播了!直播与税那些事你都知道吗?
2022-12-01
  作为娱乐圈劳模,成龙依旧在一线活跃着,除了热爱拍电影,今年他开始做不同的尝试:前阵子上了脱口秀舞台,最近在某平台进行直播。然而虽然是新兴的职业,直播也不能忽视纳税问题!
  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多项通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税总所得发〔2022〕25号),对各个主体在税务领域的责任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要求。目前直播涉及的主体有以下4类:
  1、网络直播平台
  2、网络直播服务机构
  3、网络直播发布者
  4、中介机构
  不同经营模式或工作模式的直播,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不同,需关注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也不同。常见的主播的经营或工作模式主要有以下4种:
  1、成立个人工作室通过平台直播
  2、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
  3、作为直播平台的员工进行直播
  4、以独立身份通过平台直播
  不同的直播收入类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对收入性质作出区分,也极易因收入性质申报错误,引发税务风险。在网络直播业务中,收入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
  1、用户观看直播的打赏收入
  2、因带货取得的分成收入
  3、因签约经纪公司或直播平台而取得的“工资”收入
  4、为商家宣传取得的代言收入等等。
  总而言之,网络直播和涉税中介行业的从业者必须加强自身税务合规建设,才能适应日益严格的税务监管环境。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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