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
一药企虚开发票达3亿元,牵涉出多家药企!
2022-11-09
  近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一则关于送达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河南省税务局认定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事项金额达3.15亿元,属严重违法行为,据相关法律,对其拟处50万元罚款,且因该企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税务局决定停止向该企业出售发票和收缴空白发票处置。
  公告认定中国药材郑州医药存在下列三个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资金回流,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实,中国药材郑州医药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2月向山东京信医药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06份,金额180,786,993.60元,税额30,733,788.40元,价税合计211,520,782.00元,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当月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并且开具发票的货物名单上,稽查局并未发现产后逐瘀胶囊、肝精补血素口服液等产品的购进。
  存在资金回流,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6年4月21日收到甘肃省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出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陇西县阳安药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向你单位虚开发票403份,涉案发票金额40,267,840.84元,税额5,234,819.16元,价税合计45,502,660.00元。
  取得陇西县纪元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养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惠升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县东顺药业有限公司、陇西天地药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并存在资金回流的现象,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份,金额11,992,539.84元,税额1,559,030.16元,价税合计13,551,570.00元。
  存在未支付货款,涉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6年3月-5月收到云南省昆明市国税局稽查局开出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云南健生药业有限公司涉及虚开发票7份,金额668,495.57元,税额86,904.43元,价税合计755400.00元;
  2016年4月-10月收到甘肃省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出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陇西县阳安药业有限公司等78户企业涉及虚开发票;
  2019年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转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丰县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向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2355252.14元,税额400392.86元,价税合计2755645.00元;
  2019年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转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丰县援康药业有限公司向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金额3349030.32元,税额569334.68元,价税合计3918365.00元。
  税务严查,7家药企被通报
  在2022年第一季度刚结束,从国家税务局各省分局了解到,在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有至少7家医药企业因涉嫌税务问题被省税务局通报。
  从案件性质看,违法主要集中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普通发票上,其中包括福州豪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今来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正立方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5家医药企业;此外,还有深圳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青海众源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家药企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被通报。
  随着相关部门对于虚开发票等企业违法行为监查力度的加大,药企面临的财税合规风险也在大幅上升。在越来越严厉的监管下,药企合规转型成为生存关键。
  提高税务信息化程度,建立完善发票风险管理数据库
  规范发票以及各类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税务稽查程序应引起企业高度重视
  在越来越严厉的监管下,药企合规转型成为生存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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