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
【税收洼地优惠】重庆制造业建筑业税收优惠
2020-12-02

      【税收洼地优惠】重庆制造业建筑业税收优惠

  有的纳税人问道,18年5月1日因为增值税税率17%降为16%,11%降为10%,2020年制造业销售行业增值税税率16%降至13%,建筑业11%降至9%

  这个时候就要在合同中写明合同金额是销售额(不含税)还是含税销售额。

  例如: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同,A公司(买方)向B公司(卖方)购买一批货物,售价200万元。

  第一种情况:合同金额即为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

  新政前:增值税税额200➗(1+16%)*16%=27.59万元

  新政后:增值税税额200➗(1+13%)*13%=23.01万元

  很明显新政后B公司(卖方承担的税额减少了4.58万);

  第二种情况:合同金额为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200➗(1+16%)=172.41万元

  新政前:增值税税额172.41*16%=27.59万元,含税销售额=172.41+27.59=200万元

  新政后:增值税税额172.41*13%=22.41万元,含税销售额=172.41+22.41=194.82万元

  这种情况下,A公司(买方)可以少支付给B公司(200-194.82)=5.18万元,B公司(卖方)同时也比新政前节省了税费(27.59-22.41)=5.18万元。

  增值税税率16%降至13%,建筑业11%降至9%,还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个税,其实税负还是比较重,我们该如何筹划?

  利用园区政策(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案例解析:

  建筑材料销售收入1000万为例。企业必须缴纳25%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这个税负可以说是相当重的。

  如果入驻园区拆分成两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2.1%,则需要缴纳增值税500*3%*2=30万(2020年期间可享受1%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500*2.1%*2=21万,附加税30*6%=1.8万,税收总计30+21+1.8=52.8万,相比之前的有限公司节税比例高达82%以上。

  入驻湖北、上海、重庆、江苏、青海、江西等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分公司或者新公司,通过业务分流“分江治水”的方式,用新公司对外承接一部分业务,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区留存税额40%-70%的扶持政策。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