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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服务业合理避税?合理筹划个税
2020-11-06

  遇到这么一个事情:某公司个人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后,公司再打款给个人,竟然被税务稽查要求整改!我的天!个人垫支采购,报销后公司拨款,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啊,没毛病啊!有什么问题呢?下面看看官方完整公告,再听我分析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入驻税收优惠园区可享受扶持政策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合理避免高级管理层股东和员工的奖金企业与此相匹配公司商业或行业为了避免高额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分红个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开展业务,就可以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入驻上海、湖北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核定后0.5%-2.1%,而针对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入驻上海园区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在0.5%--3.1%左右。

  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企业增值税:3%(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最高2.1%)。总体税负最高不会超过5.18%,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节税案例(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某浙江影视企业旗下作家、制片人面临高额税负。希望能通过税务筹划,为作家、制片人节税,现劳务费共计3000万。建议企业成立6家作家、制片人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每家个独年开票量500万。

  原企业纳税:

  个人所得税:959.3万

  纳税总额959.3万

  以业务分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理节税:

  增值税:500/1.01*0.01=4.95万

  附加税:4.95*6%=0.3万

  个人所得税:10.5万

  纳税总额15.75*6=94.5万

个人垫资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后公户转给个人,竟被税务要求整改

  这一个案例其实是两件事

  1.该公司和母公司人员混用,个税问题想浑水摸鱼,结果被查。

  2.办公用品一事,其实是被检查后连带揪出的,然后要求整改。

  案例分析(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1.上述两件事,第一件的结果被查补个税,第二件结果未发现涉税违法行为,但被要求整改。

  2.因存在公司给个人打款的现象,疑似利用办公用品发票抵薪的做法,进行偷逃个税,引起了税务稽查的关注。

  2.该公告虽然并未透露打款金额大小,购买办公用品的频率,但是可以根据补个税的金额相关性推断,购买办公用品的累计金额应该不小,不然稽查也不会太过问。

  从这个被整改的事情,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提醒1:采购办公用品费用不宜夸张,这是一直强调的费用合理性!费用开支的不合理会让人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虽可能取得的仅仅只是普票,但是照旧有偷逃所得税和个税的嫌疑。不只是办公用品,像加油费、交通费这些都是很容易引起关注的!哪些票容易买,哪些票容易借用,对,就是那些,你懂的。

  提醒2:就算是个人垫支再报销,金额也不宜过大!

  就个人情感上而言,金额大的话,要你先自掏腰包肯定不乐意呀!一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二是如果发票出什么问题,财务分分钟不报销,那岂不是炸了!几十几百就算了,过千的话,很多人都希望先从公司领取备用金再支付,或者通知公司直接公户付款,现在公司也有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工具,方便得很。

  从公司管理角度看,个人垫支容易出现虚假报销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有限制业务员垫支金额,超额自己掏。

  所以,个人垫支金额过大,从逻辑上就已经说不通了!多少才算“大”呢?参考现金管理条例的说法,1000以上。

  提醒3:对外采购垫支的人不要太多,要专人专职,不然就容易摊上逃个税嫌疑,大公司里就采购部几个人,小公司就一个业务员或者出纳。

  合理节税很重要!

  高净值人群或自由职业者以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与业务方签订合作协议,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总体核算下来,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的个独企业综合税负不会超过5.18%。

  举例:XX独立设计师个人工作室年收入200万,纳税如下:

  增值税:200万/1.01*1%=2万

  附加税:2万*5%=0.1万

  个人所得税:200/1.01*10%*20%-1.05=2.91万

  综合税负:5.01万/200万=2.51%

  假设200万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个税:200万*(1-20%)*40%-0.7万=6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