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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税鹿】餐饮企业注意了!这5大风险要警惕
2022-06-23

  餐饮行业在税务方面处理不当很容易面临巨额罚款、整改等不利后果!

  风险一:未进行税务登记

  餐饮行业作为纳税人的一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税务登记,但是有些个体工商户类的餐饮行业,由于对税法不了解,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了防止前述风险,各餐饮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税务登记。

  风险二:“赠卡”、“送券”没有视同销售

  目前餐饮企业管理普遍没有将“赠卡”、“送券”这部分营业额确认收入,更不用说申报纳税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消费者持服务单位销售或赠与的固定面值消费卡进行消费时,应视同销售。

  风险三: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在经营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吃完饭就走了,很少向餐饮企业索要发票,这种看似司空见惯的情形,实际上却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及时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义务。

  如果餐饮行业因为不开发票而造成少缴纳税款的后果,可能还会面临偷逃税款的法律责任。

  风险四:采购原材料,虚开发票

  由于餐饮企业涉及到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身的特性,虚开发票行为屡见不鲜,虚开是目前国家重点打击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刑期为无期。在我们很多支出却拿不到发票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在地方政府以个人独资的身份入驻到园区,不仅可以享受财税方面的国家政策,更是解决了开票问题。

  风险五:外卖的销售酒饮料未做兼营处理

  很多餐饮企业认为销售外卖食品,属于餐饮服务,这样是错误的。

  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说的“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实,无论哪一行业,存在的风险都是永远无法消除的。但对于纳税人来说,只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总是可以防范和规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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