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
外地建筑企业供建筑劳务如何预缴税款和开发票
2020-09-28

  外地建筑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如何预缴税款和开发票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应该凭企业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向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部门进行报验,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缴。企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案例解析:

  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900万元,房屋、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200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将面临高额税负。我们建议企业将业务拆分成两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900*6%=54万

  附加税:54*12%=6.48万

  企业所得税:(900-200)*25%=175万

  个人所得税:(900-200-175)*20%=105万

  业务分流,成立个人独资,合理节税:

  增值税:450*1%=4.5万

  附加税:4.5*12%=0.54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9.45万

  纳税总额:14.49万*2=28.98万

  除此之外,企业以新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园区,可享受: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即日起,凡是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均可免费办理,零元入驻园区。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预缴税款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预缴税款与纳税申报的衔接

  对于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以对已经预缴的增值税在申报应纳税额中进行抵缴。抵缴应纳税额时,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建筑企业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由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小规模企业自行或由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均凭借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进行抵缴。

  预缴税款的细节

  建筑企业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即各项目各自预缴,不得混缴。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特别注意注意预缴税款的时间。

  预缴税款应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申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销售建筑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服务完成的当天。

  建筑企业发票的开具总结

  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普通和专用发票)。

  未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也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由当地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企业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大白菜的理解,此处如果是企业应改只能代开专用发票,只有其他个人才可以代开普通发票)。另外,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