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小税鹿】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新政策覆盖6个行
2022-04-26

  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新政策发布之前,只有先进制造业或是企业的增量留抵税额满足一定条件,才有可能享受留抵退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发布,扩大了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那么享受政策的主体是哪些企业呢?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和大家讨论一下!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讲,新政策主要覆盖了小微企业加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小微企业包括各个行业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6个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那么,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这6个行业呢?

  14号公告中明确,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就算属于相应的行业。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但是,即使同一个行业,大、中、小、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如何区分属于哪个类型的企业呢?

  首先,中、小、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这两项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此外,享受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税收筹划/园区咨询服务热线:023-67652286/19946878452(微信同号)

      更多税收优惠或财税知识可点击前往:http://www.qzsta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