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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行业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增值税
2020-07-30

  微商行业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增值税6%?税筹节税方案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依托于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也衍生出越来越的新兴行业。 2011年微信正式上线,随着微信功能的逐渐完善,用户群体上升,微信逐渐替代qq也成为了各商家的社区营销(TEL:l327)主要工具,微商行业也开始诞生。

  微商逐渐成熟,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对微商的定义也不只限于(l935)利用微信营销的个人而定位。

  微商新定义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有着:门槛低、成本低、扩散快、客户精准、容易维护的优势 同时也面临着竞争激烈、对代理人依赖性大、个人从业者居多行业规范不足、税务合规性难等问题。

  从税务合规性上角度来看:个人收入难确认、无法取得购买货物发票、对税务处理不够专业一直是微商面临的主要税务合规性问题之一

  首先我们可以先将微商的类型可归属于两大类: 1、通过直接商品销售获得利润; 2、通过营销推广辅助销售获得利润;

  针对与直接销售货物的微商营销方式,基本属于商贸行业,按照税务规定对外销售货物应取得购买货源的进项发票,销售货物也应该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做无票收入向国家进行申报。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需要承担13%增值税税率,计算方式为(销项-进项)*13%,那企业除了获取进项发票抵扣外,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在园区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对于营销推广的微商模式来说,与销售类型微商不同,带货类的微商依托于产品代理产生收入,引荐销售者直接向厂家交易,获得的收入可归属与现代服务业,成本主要由营销成本与人力成本构成。对于高收入的微商来说,利润高、用工成本无法体现,导致抵扣成本少带来的利润(8O7)虚高问题严重,个人收入如何合法合理纳税等问题。企业需要承担的主要税负有: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增值税6%将,针对有一定收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可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那个人如何纳税呢?

  企业可以在重庆、上海、湖北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以业务分流的方式成立一个分公司,一些贸易销售类公司可以把传统的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售后服务。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假如以年销售额500万为例(13271935807   微信同号)

  增值税最多缴纳才约14.56万(小规模3%)

  个人所得税最多约10万

  实际综合税率约为4.9%

  500万的利润只需要缴纳24.6万左右的税,并且税后再无需缴纳20%的个税,综合节税80%以上,同样是双赢的局面。